关于江门市技师学院第二校区-3、4_教学楼工程检查情况的通报(江建【2018】21)

作者:  来源:建筑市场管理科  点击量:   日期:2018-01-17

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在201712月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江门市技师学院第二校区-34#教学楼工程”开展“两场联动”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江门市技师学院第二校区-34#教学楼工程”项目建设面积12575平方米,总投资约2002万元。建设单位是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是广州众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检查当天,项目正在进行第34层墙体砌筑施工。

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一)施工单位广州众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无正当理由不在现场履职。

(二)质量方面:1、节能专项方案未有报审表,内容针对性不强,方案中未有相应的技术参数、检测要求;2、未有提供基础土方回填压实度检测报告、基础分部验收资料、外墙钢丝网送检报告、铝窗外框型材料送检报告;3、部分构造柱(竖向主筋)位置偏差较大,箍筋间距过大,部分墙体与构造柱之间设置拉结筋的间距过大。

(三)安全方面:1、安全检查记录表格样式不统一;2、部分资料验收时项目负责人没有按变更后的人员签名;3、外脚手架安全网破损、楼层临边防护不严、电线乱拉拖地,个别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灭火器材配备不足、井架物料提升机两侧防护不严、简易操作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

(四)勘察设计方面:1、未见设计技术交底、部分设计变更通知书;2、未见设计单位参与隐蔽验收记录;3、部分构造柱未按图施工;4、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有监理签字;5、施工现场未有建筑节能公示牌;6、施工现场使用实心粘土砖。

(五)造价管理方面:未有计量支付手续,工程变更未完善手续。

二、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

(一)检查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1、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2完善相关资料的报审、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进行返工处理3、做好临边防护、更换破损安全网,临时用电要规范整改,增加灭火器材,井架物料提升机两侧设置防护,简易操作平台要满铺脚手板,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4、补充勘察设计资料,安装建筑节能公示牌,未按施工图施工的部分返工,禁用实心粘土砖;5、完善工程计量、变更手续。

(二)整改情况。经核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管理人员到位问题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质量、安全、勘察设计、计量支付问题未提交整改报告。

三、问题警示

该项目存在的问题,也是目前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建设行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对加强全市房建市政工程管理具有警示作用。

(一)切实履行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高度重视自身的质量责任,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到“三不放过”,同时要举一反三,扩大自查范围,消除质量隐患。

(二)人员到位,加强管理。现场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必要前提。施工单位要落实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及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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