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作者: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科  点击量:   日期:2018-01-15

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 (事项编码:55366131901003850003440700)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日博娱乐     2017-12-13发布     2017-12-13实施

一、受理范围

1.须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办理管道燃气设施(含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属于日博娱乐管辖范围;

2)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3)有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5)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考核合格;

7)有健全的燃气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

 

二、设立依据

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

2.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条。

3.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 第十五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日博娱乐,分为二级,分别为地市级、区(县)级。

1.权责划分()

负责蓬江区、江海区管道燃气设施(含加气站)审批,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2.权责划分()

新会区和各县级市负责本辖区内液化气和管道燃气设施审批,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蓬江区、江海区负责本辖区内液化气设施审批,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四、许可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属于日博娱乐管辖范围;

2)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3)有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5)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考核合格;

7)有健全的燃气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

2.数量限制:无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申请资料除第12项外,其他按A4纸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封面标明***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企业***分支机构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3)所有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1: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燃气经营申请书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0

纸质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企业)》

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http://wsbs.jiangmen.gov.cn下载(见附件)

2

0

纸质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

0

纸质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

0

纸质

被授权人身份证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企业章程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场所证明(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一年以上租赁合同)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燃气场站的各类报建、竣工验收批文、充装许可证等许可文件或材料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各类设施(包括压力管道容器、静电防雷、消防设施等)检验有效证明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燃气场站四置图、总平面图、燃气场站全景照片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附全体股东的签名文件原件1份,安全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

0

纸质

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含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简历及文凭、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工伤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气源证明、气质检测检验、抢险维修的设备仪器一览表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

0

纸质

企业各类管理规章制度1份(含生产、储存、运输、供应、设备、抢险、维修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抢险预案,从业人员教育制度和用户管理制度等)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

0

纸质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燃气设施安全评估报告》

签字盖章完备

1

0

纸质

委托书

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代理人身份证

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

2: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管道燃气企业设立新的对外营业的储存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管道燃气营业点等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分支机构)》

签字盖章完备,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http://wsbs.jiangmen.gov.cn下载(见附件)

2

0

纸质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

签字盖章完备

1

0

纸质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签字盖章完备

1

0

纸质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

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企业经营许可证一起申报的分支机构,不需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

对外营业分支机构报建、竣工验收批文或材料(管道燃气营业点提供场所证明材料)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

燃气场站四置图、总平面图、燃气场站全景照片(管道燃气营业点提供场所外景照片)

加盖申请人公章

1

0

纸质

场所证明(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一年以上租赁合同)

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

分支机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工伤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加盖申请人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简历及文凭、职称证书、身份证

加盖申请人公章(核对原件)

1

1

纸质

分支机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1份(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管道燃气营业点不需提供)

加盖申请人公章

1

0

纸质

委托书

盖企业公章

1

0

纸质

代理人身份证

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

1

纸质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2工作日。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单位,并说明理由。

法定办理时限:20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20工作日。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七、许可收费

不收费

八、许可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接收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本行政许可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江门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接收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本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九、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959697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窗口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4

窗口电话:0750-387117238711753871176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许可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http://www.www.lokoyou.com/,可电话查询(0750-12345)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http://12345.jiangmen.gov.cn/#,可电话投诉(0750-12345)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江门市法制局;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16楼;电话:0750-3273880;网址:无。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电话:0750-3936000;网址:无。

1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窗口办理流程

2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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