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7】1435号)

作者:  来源:物业管理科  点击量:   日期:2017-09-12

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172436号)转发你们,请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严格贯彻相关工作要求,并于925日前将相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报至我局物业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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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汤春来,联系电话:383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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