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代省建设厅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申请材料(一级)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日期:2011-09-06

 

 

服务指南之三十七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

办公地点:江门市堤西路88号(人人乐广场四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代省建设厅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申请材料(一级)

 

1、行政审批内容

江门市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资质(一级)。

2、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20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2000329日起施行)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九条。

3、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4、审批条件

4.1   一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4.1.1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4.1.2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4.1.3 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1.4 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1.5 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1.6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4.1.7  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1.8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4.1.9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申请材料

5.1 申报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材料如下:

5.1.1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5.1.2  房地产发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如已被原发证机关收回,也须提交复印件;

5.1.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4  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5 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6 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5.1.7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8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

5.1.9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5.1.10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执行情况报告。

6、申请表格

6.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6.2 《办理申请事项流程表》。

7、审批程序

7.1 接受申请。窗口经办人接受申请人咨询、了解申请人、申请事项的一般情况,并告知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标准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了解申请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情况,并填写申请表格或报告);

7.2 接收材料。窗口经办人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或报告和申请材料并核对原件,窗口经办人即时发出《行政事项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格或报告和全部申请材料并办理提交手续);

7.3 审查资料。窗口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法定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窗口经办人三天内发出《行政事项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经办人三天内发出《行政事项补正材料通知书》;(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材料);

7.4 移交资料。窗口自发出《行政事项受理通知书》后一天内,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主管科室办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需要时,申请人按通知要求接受主管科室对申请事项的实质性审查或现场勘察;

7.5 科室审批。主管科室在法定期限或承诺期限内完成申请事项的审批并打印证书(批文);

7.6 送达决定。主管科室将已办结的申请事项的决定送交窗口并办理送交手续,窗口经办人在一天内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按通知要求缴交规费后到窗口领取审批(审核)结果,并办理接收手续)。

8、审批时限

无法定时限,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完成核查。

9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无有效期。

10、收费标准

    无。

11、审批的法律效力

    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12、网上行政

12.1 网上咨询(查询)、网上申请、网上通知、网上服务、表格下载网址:中国江门政务之窗网上行政服务系统或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日博娱乐。

http://xzzh.jiangmen.gov.cn

12.2 建设信息网址: 江门建设信息网 www.jmjsw.gov.cn

12.3 电子邮箱: JMJSCK2008@126.COM

13、行政机关

13.1 日博娱乐;

13.2 办公地点: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

14、咨询电话:3871177    传真电话:3871173   投诉电话:3831617  

 

备注:1、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负责。

      2、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大于A4纸的证明复印件统一使用A3纸)。

      4、全部申请材料需带原件核对。

      5、申请人采用网上申请后,仍需带纸质申请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6、申请人申报事项后,应当随时在网上行政(第12.1条款)所述网址上查询由我局窗口发出的有关回执、凭证、通知等文书(纸质文书与网上发出的文书具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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